• 《绥棱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解读(一)
  • 2024-10-29
  • 现行有效

《绥棱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解读(一)

1.行动计划从几个方面推进?

8个方面22项具体工作任务

2.工作责任和分工是什么?

建立全县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专班,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林草、农场、森工部门按照行政管辖区域对流域水环境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精准画像、各司其职。全面统筹上下游、左右岸、陆上水上、地表地下、干支流、水生态水资源、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达到水环境治理的最佳效果。

3.各部门职责是什么?

生态环境部门、水务、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各项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草拟全县水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组织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农村污水治理、水环境监测及信息发布,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入河排污口设置等环境准入监督管理。负责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体系运行,加强回收站(点)建设与管理;加强渔业养殖环节投入品监管,杜绝向水体直接抛洒畜禽粪便;改进施肥方式方法,推广高效新型肥料和配套施肥技术,强化源头治理农业面源。加强对规模化养殖场技术指导,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乡镇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畜禽散养户粪污综合利用管理。

住建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负责开展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定期组织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排水管网情况排查,加强城镇雨洪排口监管,杜绝雨排口晴天排水。定期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指导,确保污水处理厂(站)稳定运行,避免造成水体污染。负责流域内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严防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与县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承担城市排水设施维护和运行管理,审核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定期组织排水管网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错接、漏接、混接等问题,督促责任主体完成整改。

水务部门。负责牵头落实河湖长制,完善管理考核机制,压实各级河湖长水污染防治责任。统筹生态环境用水,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科学调度水资源,保障河流生态基流。指导河湖保护、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依法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非法建筑物、构筑物。负责拟定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用途管控,开展自然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

林草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组织全县造林绿化、还林还草、封山育林、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及4个国有林场生活区及施业区的环境管控。

各相关职能部门参照县直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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