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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使用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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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有关要求,现将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2020年4月15日已下发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9万元,经县政府批复同意并报省扶贫办备案,此项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新增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临时性岗位补助项目。

  疫情防控期间新增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临时性岗位补助项目

  实施单位:扶贫办

  建设地点:各乡镇

  实施期限:2020年

  项目资金来源及规模:安排资金409万元,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0〕170号)。

  建设任务:按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扶办联〔2020〕2号)文件要求,待疫情结束后,为疫情期间新增符合条件的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临时性岗位发放补贴。

  绩效目标: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100%,受助对象满意度≥100%。

  特此公示。

  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扶贫发展支出方向)备案表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4631599

  联系人:刘大伟

  受理单位:绥棱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通讯地址:绥棱县园林大街51号

绥棱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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