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解读(一):《绥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 绥棱县人民政府
  • 2024-09-12

文字解读(一):《绥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绥政办规〔2017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绥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主要工作:

一是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包括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业园区、城镇燃气的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等方面。

二是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包括对行业内重大危险源开展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三是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根据高危化学品目录,加强对液氨、液氯等高危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的全过程管控,根据我县产业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制定安全监管措施。

四是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有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监管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

五是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要求,落实各部门、各企业和单位的责任,提高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门槛,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严把装卸关,加强日常监管。

六是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力量建设,厘清部门职责,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的具体内容,消除监管盲区。按照“网格化、实名制”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单位逐一明确和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无缝隙、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七是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完善现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根据职责分工调整相关成员单位,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能力。

八是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同时,相关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九是完善危险化品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省级制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等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

十是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管理体制。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要求,完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管理体制,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统筹协调。

《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有关部门、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并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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