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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所有权人康洪芳、姜桂霞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0日

来源: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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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房屋所有权人康洪芳、姜桂霞将十四井20100113/(2003)006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该房屋坐落位置:绥棱县克音河乡十四井村8组;面积92.33平方米,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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