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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使用权人李艳彬土地使用证书遗失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8日

来源: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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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土地使用权人李艳彬将编号23号的土地使用证书遗失。该土地坐落位置:双合村2组;用途:宅基地;土地使用面积:937.5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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