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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使用权人宋彩波土地使用证书遗失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3日

来源: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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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土地使用权人宋彩波将地号070号的土地使用证书遗失。该土地坐落位置:后头乡十五井村十组;用途:住宅;土地使用面积:450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202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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