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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所有权人孙洪宝、毕淑梅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1日

来源: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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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房屋所有权人孙洪宝、毕淑梅将0090046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该房屋坐落位置:绥棱县车站街6委;面积:84.50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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