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黑环发〔2023〕9号)要求,经绥化市绥棱生态环境局、绥棱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检查,黑龙江大青观国家森林公园2个问题点位整改符合销号要求。现就问题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或发送邮件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绥棱县政府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问题整改情况
1.点位编号:202
经核查,该点位位于绥棱县阁山林场33林班12小班,黑龙江大青观国家森林公园一般控制区内,违法违规占用一般林地堆放砂石,面积29511.91平方米(合44.26亩)。现已将堆放的砂石清理出森林公园,采取人工植苗的形式完成植被恢复。完成整改。
2.黑龙江大青观国家森林公园内违规设立看护房问题
经核查,该看护房系违法堆积砂石人设立,用于看护堆放的砂石,现已清理移除,采取人工植苗的形式完成植被恢复。完成整改。
二、公示媒介:绥棱县政府网站。
三、公示日期:2026年5月16日-2026年5月25日。
四、受理电话、信箱和通讯地址
受理电话:绥化市绥棱生态环境局(0455)4622182
绥棱县林业和草原局(0455)4620158
通讯地址:绥化市绥棱生态环境局:绥棱县园林大街检察院办公楼西
绥棱县林业和草原局:绥棱县繁华大街104号
邮政编码:152200
电子邮箱:绥化市绥棱生态环境局:sldzrg@163.com
绥棱县林业和草原局:sllybgs163.com
绥化市绥棱生态环境局
绥棱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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