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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1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0日

来源:

绥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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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重视不够,对污水管网问题排查不实不细。《黑龙江省城镇污水管网补短板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明确要求,2024年底前,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0%以上,完成混错漏接和结构性缺陷管网更新修复。

二、整改目标

完成排水管网混搭错接、缺陷修复。

三、整改措施

加快推进排水管网新建、雨污分流改造及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完成混错漏接和结构性缺陷管网更新修复,同时提高绥棱县城区污水收集率。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1年开始我县陆续实施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及雨污分流5期项目,项目新建及改造雨污管网76.43公里,项目完成后绥棱县城区内所有混错漏接和结构性缺陷管问题均已得到解决,并且我县污水收集率达到70%以上。

下一步,通过验收销号后,按照排水管网巡查巡护制度,定期进行管线排查,确保整改问题落实到位。

五、公示时间:2025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绥棱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4622182

八、受理地址:绥棱县园林大街南侧(检察院办公楼)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绥棱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绥棱县委 

绥棱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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