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人社规[2019]2号、黑人保发[2010]60号、黑人社函[2021]509号、黑财规[2024]11号、黑人社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1、对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4555”人员)当年度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定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省人社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5年。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定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省人社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办理流程
1、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并且已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4555”人员需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到常住地乡镇(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所)填写《绥棱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签署个人承诺书。将社会保障卡复印到一张A4纸上,《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毕业证、社会保障卡、灵活就业证明到常住地乡镇(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所)填写《绥棱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签署个人承诺书。将社会保障卡复印到一张A4纸上,《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毕业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户籍地(常住地)在省内其他市县但在绥棱县缴纳社保费的(在省内其他市县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灵活就业登记),到绥棱县内社区或乡镇政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所)办理。
三、以下人员不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含失业补助金)期间的、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已实现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和无论是否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业主、私营企业法人、股东、监事等);缴纳公积金的;持有道路运输许可证的;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
四、补贴标准:2196元/年(183/月)。
五、申领补贴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六、特别提示
1、申请人需确定2025年度保险缴费扣款是否成功。
2、申请人需持有社会保障卡(黑龙江省内任意银行网点均可),并且确保社保功能以及银行卡功能均已激活。
3、本人不在当地可由代办人办理,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材料签字处需本人和代办人签字并按手印。
4、“4555”人员务必于每年度一月份到常住地乡镇(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系统内如已认定无需重复认定)及灵活就业登记并且于每年度年末填写补贴申请表(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5、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及时办理以上业务,导致无法申领全年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将无法补办。望大家互相转告,切勿因办理滞后导致补贴不能领取!!!
七、县就业服务中心电话:0455-4626604
绥棱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6日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