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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使用权人高飞土地使用证书遗失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4日

来源: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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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土地使用权人高飞将棱国用(籍字)第2009043号的土地使用证书遗失。该土地坐落位置:绥棱县上集镇西北街;土地使用面积:832.39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202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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