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散养户畜禽粪污监管不到位,粪污溢流直排现象多发。海伦市扎音河乡扎音河村王忠国、乐业村都业明;安达市卧里屯镇龙华村、龙山村王亮、隋风山,万宝山镇荣家屯、福民村、曙光村、爱国村钟海山屯,昌德镇建设村、畜牧场屯,安达镇立志村,羊草镇五撮村;青冈县新村乡、民政镇保安村,均存在散养户粪污储存设施建设不规范,粪污直排或溢流。
二、整改目标:加强对散养户畜禽粪污监管,完善畜禽粪污存储设施,提高村级粪污收集利用率。
三、整改措施: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落靠属地监管责任,利用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养殖户环保意识,推动养殖户科学合理使用粪污收储设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一是发放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责任明白纸,组织相关人员多次下乡对畜禽粪污乱排乱放问题进行检查。各乡镇通过微信群、广播、宣传单等方式,对养殖户进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同时,加强监管,引导养殖户将畜禽粪污送往收集点。二是各乡镇已开展自查自纠,排查辖区内散养户畜禽粪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完毕。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绥棱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4622182
八、受理地址:绥化市绥棱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绥棱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绥棱县委、绥棱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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