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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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土地使用权人孟伟佳将棱国用(2013)第00092号的土地使用证书遗失。该土地坐落位置:绥棱县绥棱镇西南社区1委金都欣城小区1号楼02号商服;土地使用面积:21.36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