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中共绥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2日

来源: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字号:

分享: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14日至7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绥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24年8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绥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问题16条,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按照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16个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快速行动,夯实责任,真抓实改,8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9月3日,党组书记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县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县自然资源局的反馈意见》,并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班子成员专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分管领导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问题。

1)具体问题学习氛围不够浓厚。局党组对学习不够重视,通过对部分党员的访谈,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基本框架、基础知识等都说不明白。2022年没有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重要论述,没有精准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的本领域的工作要求。2023年党组学习《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仅有标题而没有具体学习内容,也未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整改阶段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了2次集中学习,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学习制度并进行系统学习,精准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领域的重要论述精神。三是党组再学习1次,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将学习落在实处,在日后工作中严格落实学习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具体问题: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管控措施还不完善。2024年制定的意识形态风险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对自然资源、黑土地保护等领域的群众诉求缺少科学研判。

整改情况:按照巡察组发现的问题,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重新制定《自然资源局2024年意识形态风险应急预案》,完善预案措施,确保有可操作性和时效性。增强对自然资源、黑土地保护等领域的群众诉求的科学研判。

3)具体问题:统战工作有短板。2022至2024年没有建立涵盖下属单位的党外干部、职工名册,缺少统战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台账、排查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涵盖下属单位的干部、职工名册。二是制定统战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确保统战领域安全。

4)具体问题:保密工作重视不够。未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保密责任人,涉密文件与非涉密文件混放,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混用,2022年未按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审查专项行动,2023年未签订保密承诺书,2024年重要涉密人员离岗未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保密制度,确定保密要害部门及保密责任人。二是购买保密档案柜,将涉密文件与非涉密文件分类存放,对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进行新排查并分类规范使用。三是加强保密业务培训,通过开展自学,邀请县保密局业务同志辅导等方式,组织保密干部学习保密的相关知识。四是严格落实保密制度,补签了2024年离岗涉密人员的保密承诺书,召开会议对所有职工进行保密工作培训,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按照保密制度要求开展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具体问题各股室沟通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因规划管控股、权益股办理许可时资料未共享,半截河村活动广场、靠山村电子商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办理人向两个股室重复递交材料。规划管控股工作不严谨,2023年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立以来,对群众公共健身活动中心维修改造、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建设等6个项目,没有按照审批要求对应公示的许可证进行公示;对克音河乡十四井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四海店镇污水处理站建设等10个项目,没有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审查审批,存在没有认真审核直接通过的情况。编制村庄规划没有报送审批,没有为县委、县政府完善农村生产生活、交通居住条件和基础设施提供有力支持。调查监测股工作不严不实,2024年6月28日,在张家湾农场面积24.92亩、33.59亩的地块和三吉台林场内面积21.38亩的地块举证工作中,因举证地块较大、较远,工作人员主观为了省事举证照片拍摄不全,造成上级检查不合格,需要重新举证。收储中心工作不认真不及时,土地挂牌卷宗棱储2019-003号中的“出让方案”拟定方案意见和方案审批意见签字没有填写日期;土地挂牌卷宗棱储2022-001号中的“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书”日期填写不准,申请日期应该是2022年3月30日,错误填写成2021年3月30日。没有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要求,对法院东侧、弘坤玉龙城北侧,约6000平方米的储备地块进行土地平整和道路、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用途管制和耕保股工作推进不及时,绥棱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在农转用批复下达后,未能及时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导致产生额外滞纳金。执法工作有漏洞,6名执法人员均未办理执法证,其中5人属于借调人员无法办理。执法监察局巡察工作没有做到全覆盖,发现违规占用耕地现象不及时,2022年义气松林场村民在自家院外耕地建设临时库房、向阳水库附近村民在耕地上建设鱼池看护房、靠山乡富国村建设木耳基地利用原有坑塘占用耕地做晒水池;2023年绥中乡宋家村村民在耕地上建设简易羊圈、后头乡前头村村民在自家院内超边界占用耕地建设库房,均通过国家卫星拍摄照片反馈才发现。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内部衔接制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在今后把工作做细,做实,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二是立行立改,对规划管控股工作人员进行了审批业务培训,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审批要求,认真审查审批,对每个发放的行政许可证,都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进行批后公示,以提高透明度及社会的监督渠道。在巡察整改期间审批项目审批16次,并且已经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公示。三是积极对上沟通,向市局汇报了我县编制村庄规划已经完成的情况,待市局完成对乡镇规划审批后,按照程序开展下一步对绥棱县村庄规划的审批。四是建立健全调查监测工作制度,开展了爱岗敬业意识培训1次,规范业务人员行为,加强工作人员工作服务意识,要求调查监测工作人员对上级检查不合格的举证照片进行了重新举证,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整改期间共举证图斑13个,未出现需要重新举证情况。五是组织审批人员开展了专项培训,强调公文注明日期的重要性,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六是立整立改,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标准执行,向县政府汇报,按照县政府意见办结。七是召开会议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日后工作中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用地批复后及时组织缴纳耕地占用税等费用,避免产生滞纳金。八是目前执法局人员编制不足,没有符合办理执法证条件的工作人员,日后执法局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增加人员编制,为能办理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办理执法证。九是加强对各乡镇执法工作的监督,定期对乡镇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巡查工作做到全覆盖。四个违法问题已处理完成,各乡镇执法权已下放,后续执法工作由乡镇执行。

2.“自身建设不够过硬,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频发”问题。

1)具体问题:违反工作纪律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工作人员公出没有公出单,没有写明公出地点。不动产登记大厅作为窗口服务部门,抽查期间7名工作人员,存在工作时间睡觉、玩手机、迟到、空岗早退的现象;土地收储中心工作人员钟某代在签到簿上提前签到3天。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对钟某以及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强化纪律知识培训。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制度,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培训,让全体干部知纪明纪守纪。是扎实做好警示教育,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让大家深刻认识到违反工作纪律的严重性,增强自律意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具体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违规履职。违规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收取房产中介好处费,为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居民宋某某和赵某某、李某和陈某、丛某某和李某某、田某某和尹某某违规办理不动产权证,并提前领取不动产登记证。违规开具不动产证明,档案室工作人员违规为赵某某、毕某某、孙某出具虚假证明用于孩子上学使用。利用职务便利干扰正常办事程序,工作人员不按照叫号顺序办理业务,给亲戚、朋友、同学打开“方便之门”,影响其他群众正常办理业务。巡察中发现,工作人员韩某采取插队的方式为其同学办理业务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廉洁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内容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从根本上解决不动产登记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对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整改期间开展专题培训1次,建立健全绥棱县不动产登记监管制度方案、绥棱县不动产登记领域不正之风腐败问题整治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去约束人管理人。三是设立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四是对违规履职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将涉及到的违规工作人员移交纪委处理,目前纪委正在处理中

3)具体问题:财务管理不严格。超限额使用现金,2021至2022年超额使用现金合计12.5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电脑耗材、办公用品、汽车修理等费用。原始凭证手续不全,2021年存在维修房屋、包车费无合同,2022至2023年制作图版、汽车修理费等发票无明细,涉及金额合计5.38万元。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2021年购置床1486.15元,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至2023年购入高拍仪、笔记本电脑、办公桌椅等5.60万元,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账。违规发生招待费,2021年违规发生福源酒店等住宿费2.26万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违规发生盛业宾馆等接待住宿费5652元。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2021至2022年不动产租金、房租土地租金、表土剥离罚款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涉及金额合计428.45万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2年卖出玉米款14.02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规划服务中心2023年利息1571.5元未及时上缴财政。发放无明细记录,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购置西装27套1.18万元无发放记录。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2014年出借长山镇土地整治工程项目负责人张立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5.37万元,至今未收回。

整改情况:召开会议对班子成员进行财务管理业务培训,并严格要求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再超额使用现金;自整改之日起,杜绝使用现金支付,经费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二是对所有股室人员进行财务票据管理制度的培训学习,以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出现此类的失误。三是按照规定将未计入固定资产账的高拍仪、笔记本电脑、办公桌椅等办公用品计入固定资产,并召开培训会议对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管理业务培训,严格固定资产核算,要求以后所有达到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必须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四是对综合股人员开展管理教育,加大对综合股人员的制度与标准培训,根治超标准招待现象,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外来人员接待工作。五是召开会议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要求财务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在非税收入确定后,规定时间内及时缴纳财政,避免缴纳不及时的情况发生。六是对所有股室人员进行工作流程的培训学习,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出现此类的失误。七是对张立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款项及时进行催缴并收回,在日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往来款项及时清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3.“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具体问题: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局党组对下属支部党建指导不到位,没有定期听取基层支部党建工作汇报。局机关、不动产登记中心、城乡规划服务中心3个支部,未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本支部的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计划开展党建工作,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二是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定期组织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提升各基层支部负责人和党务干部业务能力。

2)具体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2021至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90%内容雷同;2021至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完全一样,不动产中心支部递交20份自查报告中8份内容相同。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并召开会议对党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工作总结,加强工作的严肃性,严格工作的准确性,杜绝雷同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研判风险点,2024年已重新建立风险点,正在做出调整。三是召开会议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要求工作人员在日后的工作报告中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丰富总结和自查报告中的内容,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3)具体问题: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机关支部缺少2021年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机关支部2021年党员大会会议记录3月份内容记录在8月份之后,不动产登记中心支部2023年第一党小组和第二党小组会议记录记录人均为同一人。部分会议记录缺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支部支委会议记录缺少2021年9至12月份内容,自然资源局联合支部2021年至今所有会议记录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对各支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做好公文材料的记录、存档工作,日后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对各支部党员进行党员培训,集中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并定期对各支部的会议记录进行检查,保证会议记录的完整规范,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三是定期对各支部会议的材料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支部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在今后把工作做细,做实,不出现类似的情况发生。

4)具体问题:党费收缴不及时。机关支部2名退休党员未缴纳2023年党费876元。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劝说未缴纳党费的退休党员进行补缴,并继续加大对老党员的关怀工作。二是所有退休党员统一划入机关支部,由机关支部统一管理。

5)具体问题:队伍管理混乱。混编、混岗情况突出,尤其规划服务中心除主任外,其余12人全部借用到局机关各个股室工作,且无借用手续。

整改情况:召开了会议对巡察整改发现的混编混岗问题进行研究,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规范落实人员定岗、职能划分等要求按制度和程序办事,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

4.“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1)具体问题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绥棱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4月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工作,共反馈18项问题,巡察时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大额使用现金、未按规定记入固定资产、往来账目清理不及时4项问题再次发现。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考核工作。二是大额使用现金在巡察后已经高度重视,在2022年末以后,已经停止使用现金支付,全部支付业务都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三是认真学习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达到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按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四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要求工作人员在日后的工作中,对往来账目、历史挂账及时进行处理。

(三)正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个问题正在整改。

2.“自身建设不够过硬,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频发”问题。

1)具体问题为民办实事不够扎实。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第三方雇佣人员业务及政务服务礼仪培训不到位,在巡察期间抽查发现聘用人员办理业务时服务态度生冷硬,办事速度相对较慢。“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开展不到位,群众缴费时需额外准备现金缴费。告知承诺制度执行不到位,因申请人朱某某无法提交死亡证明,其丈夫已去世多年仍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档案管理规范程度不足,2023至2024年的不动产登记档案没有及时归档,群众办理登记业务时等待时间长,混乱堆放不方便查找,而且有档案遗失的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开展了专业技能培

2次,鼓励工作人员分享经验和心得,共同提高业务水平。对工作中存在的敷衍塞责、不作为、乱作为、各项制度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出现的问题严肃整治,目前暂未发现问题。二是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告知承诺等相关制度,对于申请人穷尽调查取证途径但无法获取的部分证明材料,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给予解决。三是配备专人对档案进行整理,应归档的档案及时归档,并将房屋登记档案信息进行扫描,形成电子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整合,共同存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进行管理,目前电子信息正在整合中。

4.“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1)具体问题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绥棱县2018至2021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2021年县委主要领导离任审计中,涉及自然资源局共有6项问题,截至巡察时,建成的46954亩高标准农田未按规定划为永久基本农田问题还有4832亩未划入,31.83公顷阁山矿区未治理恢复问题还有21.4公顷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上沟通,汇报现阶段工作情况,待有相关通知允许调整时,第一时间完成整改工作。目前建成的高标准农田46954亩已有42122亩划入基本农田内,剩余4832亩预计在2027年11月31日前全部划入。因自然资源部未下达调整基本农田的相关文件,现阶段暂时无法调整。二是阁山采石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9月中旬已经进场施工,预计年底前完成2024年的修复任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要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自然资源局党组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强化巩固提升,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正在整改的问题,细化整改措施,依法依规抓好整改,确保改到位。

(二)要突出做好整章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切实解决制度梗阻,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三)要持之以恒抓好举一反三。自然资源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审计反馈问题,对全局各项工作举一返三,找准症结,同步整改,不断推进自然资源工作规范化水平。







中共绥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4年12月12日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