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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所有权人林晓义、王连芝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3日

来源: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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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房屋所有权人林晓义、王连芝将S100171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该房屋坐落位置:绥棱林业局林祥景苑9号楼2单元102室;房屋建筑面积:67.52平方米,用途:成套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202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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