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关于土地使用权人王桂英土地使用证书遗失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4日

来源: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字号:

分享:

因保管不善,土地使用权人王桂英将棱国用(2011)第0037号的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坐落:西北街二委电信家属楼10-401土地使用面积:12.17平方米的土地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2024624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