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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使用权人王中军土地使用证书遗失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4日

来源: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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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土地使用权人王中军将土地坐落:绥棱县泥尔河乡青山村5,土地用途:住宅土地使用面积:1040.0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集体,的土地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202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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