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林业和草原局生态护林员工资发放情况公示
2024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4年度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53.59万元(黑财指(资环)【2024】58号)(直达资金)。按照省林业和草原局、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的《黑龙江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绥棱县2024年度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按照每人管护本村林地面积不少于500亩,结合各乡镇管护面积,最后确定选聘护林员120人,每人每年4465.8元标准发放护林员工资,其中:阁山镇10人、绥中乡11人、上集镇5人、克音河乡17人、后头乡13人、靠山乡15人、绥棱镇4人、泥尔河乡3人、双岔河镇14人、长山镇19人、四海店镇9人,合计120人,53.59万元。
按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直达资金管理,生态护林员“县建、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和生态护林员的报酬实行“基础报酬+绩效报酬”制。基础报酬按季度兑付,绩效报酬在协议期满考核后一次性兑付。按照实施方案,生态护林员劳务报酬2024年每人发放4465.8元,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950元,余额665.8元,做为年终管护绩效评定报酬。县林业和草原局按季度拨到生态护林员社会保障卡发放。
绥棱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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