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取消有关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公示
各相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鉴于黑龙江九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康利药店等4家企业营业执照已注销,市场主体资格已经依法终止,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拟依法注销上述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名单见附件1)。
黑龙江津禾科技有限公司等19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具备原经营条件且无法取得联系,无法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拟依法取消上述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名单见附件2)
请相关企业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与我局取得联系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未主动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联系地址:绥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楼302室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0455-4632315
特此公示。
附件:1.拟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2.拟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企业名单
绥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9日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