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释放黑龙江省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潜力,促进家电以旧换新,做好2024年度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衔接,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换新,对消费者购买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微型计算机(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等8类能耗二级及以上家电产品(暂定)进行立减补贴。为加快工作进度,请相关企业于2024年4月26—27日联系绥棱县商务局进行报名工作,统一进行办理。
一、参与企业报名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家电销售的企业。
(二)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
(三)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四)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五)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优先选定同步制定相关优惠措施的参与企业。
(七)对于带动能力较强、销售规模较大、辐射范围较广的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可纳入参与范围。
二、选定流程
商务主管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名企业进行征集、审核、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确定本次参与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入选企业须与服务机构(以商务厅公开的结果为准)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的商品信息后正式实施。
(二)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须开具有效发票。如提供延迟送货服务,自购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月。入选企业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三)在政策实施期间,消费者在参与企业的⻔店可购买若干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不可与政府消费券及其他政府补贴资金叠加使用。
(四)鼓励入选企业结合实际,配套让利补贴,形成政企联动的家电消费矩阵。
(五)本次补贴政策采用资金后拨付方式。
(六)企业应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七)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企业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请各企业看到通知后于2024年4月26—27日联系绥棱县商务局参与报名工作,统一进行办理,此活动截止日期4月29日(暂定,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天鹏子
联系方式:1884550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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