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绥棱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绥棱、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被评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目前正接受第三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第三方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迈出新步伐
1.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系。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统筹领导法治政府建设作用,严格落实《绥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按时公开公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确保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高效有序推动。
2.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制度。按照“八五”普法规划,构建了“党员干部法律培训、执法人员专业考试、人民群众普法学习”的立体化全方位普法格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将法治培训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学必考内容和新招录人员上岗必要条件之一。2023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培训轮训12次。
3.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列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考核项目,制度化开展会前学法,按照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定期组织开展工作落实督查,确保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高效实施。
4.强化法治人才培养。认真落实《绥棱县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2022-2025年)》,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对法律服务队伍的政治引领,引导法律服务队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守社会主义法治从业基本要求。2023年为县公证处招聘2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律人才。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政务服务质效迈上新台阶
1.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2023年梳理规范权责清单1663项,调整行政权力385项,保留各种证明事项260项,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大幅缩减,证明事项清单更加规范,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2.持续优化政务发展环境。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为宗旨,不断强化人民办事中心政务服务能力,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统一录入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3605项,其中依申请类事项857项,做到同一事项省市县三级同标准,稳步提高服务效率。政府部门已有33家单位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全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将“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落到实处。
3.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全县28家行政执法单位均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及市场主体信用档案、被检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异常名录、被检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异常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4.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政府决策、权力运行、行政执法等内容在“中国绥棱”网站公开,全社会能够全程监督各类民生资金拨付、发放和使用情况,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日益显现。
(三)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依法行政水平呈现新气象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重新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风险评估等环节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对重大决策专门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2.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建了由5名执业律师、4名公职律师和13名法学专家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团,为县政府决策等提供各类法律咨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建立信息公开、定期服务、工作日志、微信沟通等各项制度,法律服务更为便捷,矛盾化解更加及时。
3.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执行《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暂行规定》,制发了《绥棱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集体决策的前置条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平性、科学性和合法性。
4.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审查备案。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和先清理登记后清理整改工作程序,认真做到“实时清理、自动更新、动态调整”,对明文规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废止,对确需保留、修改或作出其他处理的,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反馈,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规定时限、格式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黑龙江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电子监督平台进行报备,报备率、准时率、规范率达到100%。
(四)加强行政执法建设体制,行政执法规范化取得新成效
1.进一步优化执法理念,彰显执法“温度”。2023年公开公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993个,从轻行政处罚事项1219个,减轻行政处罚事项730个,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23个,以法治方式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水平和能力,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减免责清单,创新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目前共有4个行政执法部门8件行政处罚案件运用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深入开展督查检查,通过明察暗访开展执法监督22次,发现问题33个,下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10份,督促相关执法单位完成整改。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2023年报名参加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网上考试25人,通过19人,通过率为76%。
2.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动规范文明执法。全县配备执法记录仪341台,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策法制审核制度,持续推动专项领域执法监督,开展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
3.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准入,提高执法队伍素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全县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同时,举办线上行政执法培训班,将公共法律知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列为重点培训内容,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4.强化行政权力制约,有效发挥监督作用。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完善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工作机制,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举报平台等监督渠道,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形成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社会治理水平实现新跨越
1.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绥棱县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被评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取得新突破。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纠错,依法稳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3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0件,受理32件,已办结25件,其中维持11件,撤回申请6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3件,撤销2件,责令履行3件,审结率100%。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2件,出庭应诉率为100%,无败诉案件。
2.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大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线索排查化解力度,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调解工作,引导群众通过“12348法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平台开展法律咨询矛盾化解;开展了排纠解纷防风险、保安护稳促发展202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和“解民忧纾企困法律服务万人走基层”专项活动,积极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23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累计调解纠纷2127件,调解成功2074件,调解成功率达97.5%。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助推“八五”普法工作。制发了《绥棱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和“谁服务谁普法”制度,开展重大法治宣传主题活动。以“3·8”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1”儿童节、“12·4”国家宪法日等为活动载体,抓好宪法、民法典、反电信网络诈骗、食品安全、常态化扫黑除恶等法治宣传教育,全力推动社会面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创新宣传方式,用好“绥棱普法”“绥棱融媒”等新媒体,加大普法短视频自主创作力度,着力打造绥棱普法宣传品牌,提升普法实效。认真组织了“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2023年中央、省、市、县级媒体发布信息稿件140余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20场,发放法治宣传彩页、读本10万册。全市民法典宣传月启动仪式在绥棱举办。
4.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新路径。制发了《绥棱县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建立全省首家“法律明白人”工作站,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在每个行政村(社区)配齐5名“法律明白人”,实现全覆盖,着力在家门口解决村居社区内的小隐患、小纠纷、小案件、小需求,打通服务民生“最后一公里”,推动基层治理举措向精细化延长。
(六)完善应急响应处置程序,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能力实现新作为
1.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机制。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紧急事件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后,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县政府,切实从起始阶段规范应急工作。
2.制定突发事件预案并进行专项检查。制发了《关于印发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县重大事故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三清三查”火灾隐患拉网式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等行动,对全县危化品企业进行安全执法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3.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提升执法能力。对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不足
2023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个别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仍需提升;三是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力度、执法力量有待提高;四是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作用仍需加强;五是司法行政队伍人员力量不足。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4年,绥棱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再接再厉,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绥棱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绥棱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是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优化政府职责体系,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二是扎实提升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编制公布县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决策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等制度。三是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组织行政执法单位编制公布行政裁量权基准,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开展全县行政复议与应诉案卷质量评查活动,以案卷规范化促进办案质量提升。四是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统筹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促进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五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在完善内部监督的同时,积极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扎实推进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健全协调监督工作机制。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评议,开展公园普法阵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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