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经绥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初步审定,拟对不动产权利人李明德的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因不动产权利人李明德现在已经去世,兹有申请人李硕前来申请位于绥棱县绥棱镇东南社区2委天宇家园3号楼41号车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不动产坐落(名称):绥棱县绥棱镇东南社区2委天宇家园3号楼41号车库;登记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原因: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对上述坐落的转移登记的事项进行公示。有异议者请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绥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455-4630951。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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