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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动产权人季长明、姜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2日

来源:

绥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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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不动产权利人季长明、姜勤将黑(2017)绥棱县不动产权第0000957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位置:绥棱县绥棱镇西北社区5委福祉新区8号楼2单元601室;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建筑面积:72.74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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