棱河办发〔2019〕13号
关于绥棱县县级河湖长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县级河长河湖管护责任,根据县党政班子成员变化情况,拟对县级河湖长作以适当调整,建议张超越同志担任九江沟县级河长,赵 辉同志担任兴隆沟县级河长,刘丰同志担任三十户沟县级河长,高延军同志担任墨尔根河县级河长,刘润伟同志兼任刘明沟县级河长。调整后的县级河湖长名单如下:
一、县河湖长
董树春 县委书记,兼任努敏河(绥棱段)河长。
杨春辉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兼任克音河(绥棱段)河长。
县河湖长负责境内所有河湖的管护工作。
二、县级河湖长
赵 辉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担任兴隆沟河长,负责境内兴隆沟的管护工作。
王立国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吉长沟河长,负责境内吉长沟的管护工作。
洋 茁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担任十六井沟河长,负责境内十六井沟的管护工作。
张超越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九江沟河长,负责境内九江沟的管护工作。
徐志斌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十五井沟河长,负责境内十五井沟的管护工作。
肖福凌 (县委常委)协助县委书记抓努敏河。
周海波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担任前五马沟河长,负责境内前五马沟的管护工作
刘 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担任三十户沟河长,负责境内三十户沟的管护工作。
高红星 (县政府副县长)担任小河湾沟河长,负责境内小河湾沟的管护工作。
邵广才 (县政府副县长)担任双岔河(绥棱段)河长,负责境内双岔河的管护工作。
高延军 (县政府副县长)担任墨尔根河(绥棱段)河长,负责境内墨尔根河的管护工作。
刘润伟 (县政府副县长)协助县长抓克音河,兼任刘明沟河长,负责境内刘明沟的管护工作。
绥棱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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