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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县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19 16:51:20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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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防范林牧区输配电设施引发火灾重大风险,按照绥化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绥化市应急管理局、绥化市自然资源局、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绥化供电公司《关于印发<全市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绥森防办发〔2021〕14号)要求, 我县将开展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安全发展理念,扎实开展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生态安全、林草资源安全、输配电设施安全。

  二、工作目标

  用一年半(2021年10月一2022年底)时间,在全县范围开展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落实工作责任和防范措施,全面排查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到位,消除盲区漏点,完善火灾防控体系,建立输配电设施防火责任台账, 立查立改,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政府负总责,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森防指”)牵头,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电网(电力)公司和林草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专项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齐抓共管,科学谋划,合力推进。

  (二)坚持依法依规。强化法治思维,以《森林法》《草原法》《电力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为依据,坚持依法依规,强化源头治理,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三)坚持统筹推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统筹推进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和电网(电力)公司前期已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统筹协调生态安全、林草资源安全和林牧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保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坚持防治结合。严格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利用各种形式,多种举措,对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综合治理,切实做到即查即改、执纪问责,形成“点线面”网络化防治格局。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0月15日前)。结合我县实际,由森防指办公室、电网(电力)公司、林草部门及经营单位(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公园、旅游风景区等)研究细化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步骤,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1年10月16日—2022年10月 31日)。通过综合研判形势任务,动员和组织力量进行隐患排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以“找出问题的真正根源,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目的,全面建立隐患整改治理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制定治理办法,做到权属清、责任明、措施实、可核查,限时整改完成,逐一对账销号。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1月1日一2022年11月 30日)。通过认真梳理,深入分析,全面总结,组织验收,形成闭环,总结并固化先进经验做法,建立林牧区输配电设施防火责任台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森防指牵头,统筹协调;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组织推进,承担综合汇总、信息报送等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细化专项治理方案,联合部署实施;电网(电力)公司具体组织落实,开展隐患排查,林草、应急、发改等部门协同配合,同时,督促电力用户做好各自产权的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二)加强隐患排查,建立整改台账。坚持将专项治理同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和电网(电力)公司输配电线路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相结合,紧紧围绕重点林牧区、各类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城镇周边等敏感区域开展“地毯式”排查。电力公司负责具体排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意识、联动协作,特别要把输配电设施本体缺陷隐患、老化陈旧隐患、裸露线路隐患、私搭乱建线路隐患,以及电力施工中违规用火行为等作为排查重点,与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有效衔接,排查输配电设施周围可燃物隐患、输配电线路下方违法种植超高树木隐患,扎实开展排查工作。要以排查结果为依据,全面建立隐患台账清单,台账要明确性质、地点、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

  (三)全面整改治理,强化监测巡护。各相关单位对照排查出的隐患风险,厘清林牧区输配电设施产权和责任归属,按照产权归属和运维责任,依法依规研究制定治理办法,建立隐患治理“销号”制度,逐一确定隐患治理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电网(电力)公司加强林牧区各类输配电设施、线路的日常巡护,将高科技、智能化且技术成熟的监测预警设备运用到火灾防控中,积极利用无人机巡视、可视化装置等新技术手段,提高技防水平,及时督促用户做好隐患自查自改。积极协调调动社会力量特别是护林员参与巡护,建立激励机制。

  (四)加强宣传培训,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将专项治理作为防火宣传重点,充分利用现代宣传手段(快手、抖音等)和传统宣传形式(报纸、电视、宣传牌等),政企联动开展防火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教育引导电力线路沿线村庄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治理。电网(电力)公司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隐患识别及排查治理能力,提高线路责任人及巡护人员防范、处置和避险能力,对输配电线路通道,依法依规采取相应防灭火措施,在新建输配电设施和线路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提前消除火灾隐患,避免前治后乱。森防指办公室、林草、应急、发改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电力公司开展工作,建立定期会商、工作协调、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应急处置、情况通报、约谈督办等工作机制,制定输配电设施火灾处置专项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适修订完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清当前林草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严峻形势,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增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沟通协调。电网(电力)公司要加强与森防指办公室、林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提供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电力设施分布及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涉电单位经营区域周边的可燃物清理或开设防火隔离带需征占用林地的,要及时向当地森防指和林草部门进行报备申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实施可燃物清理和隔离带开设。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单位要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排查治理工作走形式、走过场。森防指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对排查治理不认真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予以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汇总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工作成效及问题建议,2022年11月底前,报送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总结。2021年10月起,电网(电力)公司每季度末向林草局提供当季度《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治理工作台账》(见附件);上述文件同时抄送森防指办公室、应急部门、发改部门和电网(电力)电力公司。

  附件: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台账

  

绥棱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绥棱县林业和草原局

  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绥棱县应急管理局 绥棱县发展和改革局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绥棱县供电分公司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

  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台账

  单位:公里、万元

序号 县(市区) 电网 (电力)
公司
线路名称 穿越林 牧区线 路区段 长度 存在隐 患线路 长度 隐患具体描述 隐患治理方法 已完成 隐患治 理长度 已投 入资 金 隐患治 理预计 完成时 间 隐患治理存在的困难问题 线路 管护 负责 人 线路 巡护 人员 备 注
  合计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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