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县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7)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8)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10)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1)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宏生 党工委书记 负责党工委全面工作
王 法 党工委副书记 负责组织、宣传、政法工作
董海洲 街道办副主任 负责常务、民政、信访、安全
白丽萍 街道办副主任 负责妇联、科教文卫
李鹏宇 街道办副主任 负责东南社区全面工作
李凤娟 副主任科员 负责劳动、人事、武装、优化营商
党政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负责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推进社区党建工作,指导社区党支部开展工作。
3、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4、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5、负责起草街道办文件、计划、总结,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印章、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
6、做好本街道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楼院(小区)活动。
7、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领导反映居民意见和建议。
8、做好本街道的国防动员和国防教育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处理本街道社会事务日常工作。
2、负责本街道社区建设工作,拟定社区建设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并指导社区干部的培训和社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4、负责本街道社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申报和保障资金的发放。
5、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优待和为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
6、负责本街道社区残联工作的指导。
7、负责本辖区群众性社区文化、社区体育工作的指导。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管理办公室:
1、处理街道财政的日常事务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税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制订街道办年度财政工作规划、年度预决算。
4、负责管理街办预算内外、社区经费的使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黑龙江省绥棱县繁荣大街18号
夏季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电话:0455-4656922
邮箱:slxdnj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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